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门诊限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门诊限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门诊统筹一年有限额吗?
回答:近日,自治区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和比例,并将难免流产等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3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年度限额支付额度适时调整。
《通知》规定,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统筹区域内将门诊医疗统筹服务点扩大至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纳入门诊医疗统筹报销的医疗费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每日不高于15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日不高于100元、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日不高于70元,由门诊医疗统筹分别报销65%、75%、85%。
此外,《通知》要求,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自治区***生育政策规定,因难免流产、稽留流产等病理性原因导致的流(引)产,以及经医学鉴定(检查)发现母亲、胎儿疾病需要引(流)产的,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门诊医疗统筹规定支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则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有限额。
可能各地政策不同,就拿我们山东东营来说普通病症门诊1000元/年的额度,每年元旦更新额度,超出部分不再报销,慢病、重疾之类的按季度,每季度150元的起付线是不报销的,其中门诊检查费也是报销的,是按照你交的社保或新农合比例进行报销。
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80元提高至200元,参保居民在定点机构门诊检验检查、治疗的费用报销幅度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常见病的门诊诊疗需求,“小病不出村”的分级诊疗模式得到有效的政策支持。
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参保居民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的医疗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门诊(含急诊)医药费用。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下列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负担40%,个人负担60%;
(二)在二级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负担60%,个人负担40%;
(三)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筹基金负担80%,个人负担20%。
由大额医疗费救助金解决的部分按照上述比例支付。
建国前老工人统筹金负担比例较上述规定提高5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有限额。
居民医保每人每年50元门诊统筹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不可支付挂号费,统筹基金可以支付基层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2022年1月1日起,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50元;不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累计支付额度全部清零。原规定的年度支付额度累计政策执行截止日期为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2月31日),参保居民可继续使用累计支付额度,2022年1月1日起,原累计的支付额度全部清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门诊限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门诊限额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ctpw.com/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