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文昌社会保险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文昌社会保险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扬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多长时间不领停发?
扬州失业保险金申领详细流程:
1、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注: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逾期未申领者,视同已重新就业,原核定的待遇期限予以保留,待重新就业转失业后,前后核定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不超过24个月;
2、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节***日顺延),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扬州市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通知单》、个人***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凡未按指定日期换取者,可凭上述材料到江苏银行(文昌西路525号4号楼)换取,次月内未换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4、江苏银行于每月1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和核报医保费发放到个人账户,个人可至各营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核报医保费。
5、若《扬州市直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通知单》不慎遗失,须本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金手册》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领手续;若银行存折不慎遗失,须本人持***至江苏银行(文昌西路525号4号楼)办理挂失手续,并将新账号告知市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文昌社会保险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文昌社会保险服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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