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缴纳情况新增是什么意思?
汇缴新增
1、新录用的职工从单位录用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2、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3、单位办理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时,应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的“本月增加汇缴”栏中注明增加人数、增加金额,并附《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填写新增职工姓名、居民***号码等信息。
公积金缴纳情况新增一般是指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有新加入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单位为其职工缴纳公积金时,如果单位有新员工加入,单位分管公积金人员,按照要求就应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人员新增业务的办理,这就是所谓的公积金缴纳新增情况的。
温州怎么申请居住证明?
1、申领
符合居住地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受理窗口申领居住证。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专管员)在核验流动人口提交的有效***件、居住或就业、就读证明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告知申领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见附件);登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居住证管理模块,结合证明材料(并***录电子信息),补充完善居住登记信息,完成受理工作,向申领人出具回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无相片或不能获取相片的,要按照居民***照片相关标准***集流动人口人像信息,以满足证件制作需要。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审批
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建立AB岗)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登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居住证管理模块进行审核,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受委托、授权的单位业务负责人审批,自动生成制证数据。
4、制证
省公安厅居住证制作中心汇集居住证制证数据,加载居住证申领人基本身份信息、银行信息、其他应用信息后制作证件,并价拨各地。
5、发放
证件制作完成后,按受理窗口分包,由省公安厅居住证制作中心邮递至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再由各地公安机关派送至受理窗口发放。居住证受理、发放时间为15天;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后续条件成熟后,可逐步探索快递服务,缩短发证周期。
6、收回e居卡
在发放居住证时,应当收回申领人所持的e居卡,数据清空后重新利用。若已丢失的,其本人要做出书面保证,留档备查。发放单位应确定专人接收,建立健全《浙江省居住证》及e居卡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
7、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因个人原因损坏、遗失而要求换领、补领的,应缴纳工本费;工本费具体标准由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持有效本子式居住证的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免费换领居住证。
你可去温州市民中心申请办理。
在市民中心刚进门大厅有一个咨询台,有许多工作人员将会给你解释具体办理流程。
目前,市民中心设置商事服务、社会事务、社保医保、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公安服务、公共***交易等8大业务专区,共有45个部门(单位)2689项事项集中进驻中心,为企业群众提供“一门、一窗、一次办”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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