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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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太原公积金缴存证明网上可以开吗?

太原理财公积金缴存证明只能通过线下办理,不能通过网上开具。办理需要携带***、社保卡或太原社会保障卡、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证,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业务网点,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即可领取缴存证明。

怎么查经济适用房有没有备案?

1、通过房屋管理局***进行查询:首先找到当地房屋管理局的***,然后找到房屋备案信息查询的窗口,点击进入后,输入想要查询的房产信息即可。因为各地政策不同,所以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存在差异,以当地发布信息为准。

2、通过房屋管理局窗口查询:申请人携带本人***件,房产证等材料,直接到房屋管理局的窗口,申请查询房产的备案信息,因为有些房屋信息比较隐私,所以需要准备的材料比较多,建议直接到窗口咨询。

太原灵活就业公积金怎么提取?

太原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首先就是要用户携带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还有有关的提取资料,然后前往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2、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每个人提取的原因不同,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之后就前往公积金联名银行提取出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有大红本怎么提取公积金?

有大红本能提取公积金的。

可以直接领取公积金,不过需要相关证明,例如房屋产权所有证,***以及购房***等,另外,在办理领取公积金时不要忘记带上社保卡。如果***和证件齐全,就拿着你的所有证件,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去填写一张申请领取公积金的表格,然后把你的公积金的***填好(一般是建行)回到你的单位,把这个条交给你单位的出纳或者会计,公司盖章后,你就可以领取了。

如果公积金想在太原进行提取?

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2、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中心、分理处应当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太原:公积金年缴存上限上调至20208元, 你怎么看?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

  同时,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过20208元;下限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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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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