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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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二次报销

①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

②住院报销: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③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约定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

一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如下: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6000以上报销比例为80%。我国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统筹、特殊病门诊统筹、住院医疗统筹、特药待遇、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报销待遇;

门诊报销待遇

1、普通门诊补偿。一个待遇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50%,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报销55%,单日基金支付限额20元(含一般诊疗费);在镇(街道)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2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单日基金支付限额45元(含一般诊疗费);在其他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30%,单日基金支付限额30元。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750元。

慢***门诊补偿。高血压病(高危以上)、糖尿病II型、冠心病等13种慢***的门诊医疗费用, 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补偿70%,在二级医疗机构或以参保地***县级医疗机构的补偿60%,在***医疗机构的补偿50%。经确认有一种或多种慢***的参保居民,年度累计纳入补偿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000元。

特殊病门诊报销补偿。恶性肿瘤、慢性肾脏病(CKD3-5期)、***、慢性乙型肝炎等14种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偿70%。确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就医的,补偿60%。

住院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见下表: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表

医疗机构 起付线 补偿比例

镇(街道)医疗机构 200元 90%

一级医疗机构 500元 80%

二级医疗机构 700元 70%

***医疗机构 1000元 55%

转市外医疗机构 1200元 45%(转诊)35%(未转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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