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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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太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❶住院起付标准:

    2017年7月起,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1000元、500元(400元)、100元,省外1500元,二次以上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起付标准降低50%。

❷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2017年7月起,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70%(75%)、85%

    转外就医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5%

    急诊转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

2021年太原生孩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报销多钱?

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5%、二级医院17%、***医院19%

5000元至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3%、二级医院15%、***医院17%;

15000元以上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1%、二级医院13%、***医院15%。

2021年太原居民医保报销规定?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起付线

注:1、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参保

人员年内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标准降低50%;

2、急诊住院就医,政策范因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S0%;:

3、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备案,且不属于急诊住院规范按-类收费定点医

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35%的比例支付。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计算方法

报销金额=(费用总额-丙类自费-乙类自付起付线)x支付比例

三、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起付线

1、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年内起付标准暂定为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医疗年度内首次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后,再次及多次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线。

2.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40万元以下的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按75%的比例支付。

3、二次补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支付。

4、转外地就医。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往统筹地区以外省外就医,经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备案的,大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在规定支付标准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70%)。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统筹地区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经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符合转外就医条件的,在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55%)。

5、急诊转住院(包含急诊死亡)的,急诊住院费-并结算,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65%。

四、分级诊疗

属于分级诊疗病种范围内的参保患者,经转诊程序到***医疗机构诊治的,按原医保政策享受待遇;未经转诊程序越级到***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在***医疗机构正常报销比例基础上下浮20个百分点进行报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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